四川大学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9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川大研〔2017〕64号)有关规定,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2019年我所博士考核制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审查资格:
报到时间:2019年1月11日上午9点30
报到地点: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办公室(五教大楼317室)
2.复试:
复试时间:2019年1月11日上午10点开始
复试地点:原子与分子物理所研究所会议室(五教319室)
3.体检: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拟录取考生须于次年5月30日前向我所提交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
二、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带学生证),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
三、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生总成绩=材料评估成绩*0.5+复试考核成绩*0.5
四、复试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各专业复试名单:
甘 波
六、咨询联系方式:85405515
七、举报受理渠道:
招生单位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举报受理小组”,接受考生的实名举报。举报受理小组在接到举报后,展开调查,在5个工作日以内回复举报人。
联系电话: 85408810
邮箱: jianggang@scu,edu,cn
地址: 五教515
注: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四川大学原子与分子物理所办公室
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