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原子与分子物理所2025年博士调剂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6
根据原子与分子物理所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我所(专业学位)现接收校内调剂,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一、接收调剂的专业
085601材料工程
二、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
根据2025年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调剂考生须全部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四川大学以下专业,复试成绩合格且未被其他单位拟录取。
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070200 物理学,080100 力学,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300 光学工程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085601材料工程,085400 电子信息等相关专业
2、符合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提交调剂志愿导师的推荐信。
3、材料评议分数同时达到一志愿和调剂专业进入复试的材料评议成绩最低要求。(我所材料评议分数不低于60分)
三、考生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符合上述调剂条件的考生,请在5月9日15:00点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到32604962@qq.com文件名统一格式为【第一志愿报考学校-原报考专业-拟调剂专业-姓名】。如因个人申报信息错误或缺失导致未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我们会回复收到的所有邮件,如果未收到回复,请在5月9日17:00点前致电咨询,否则视作未收到该考生的调剂申请。
1、 手写签名的“四川大学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2025年博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附件1);
2、 第一志愿复试时提交的预审材料(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学生证、手写签名的《四川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等);
3、 调剂志愿导师签名的推荐信。注:接收调剂的导师名单可联系朱老师获取,电话:13540658376;邮箱:32604962@qq.com。
四、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经本所审核通过后,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决定前三名进入复试考核,最后按加权公式:S总=材料评议成绩(百分制)×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确定总成绩(材料评议成绩采用第一志愿材料评议成绩),按加权最终总成绩顺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最终总成绩一致则录取材料评议成绩高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13540658376
地址:四川大学西五教317室 四川大学原子与分子物理所
四川大学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
2025年5月6日
附件1:http://iamp.scu.edu.cn/public/uploads/files/20250506/20250506112528_75535.doc